【新唐人2013年9月24日讯】我们这一代人饱尝了没有人权民主自由的痛苦。就拿上访来说吧,冤民根据宪法四十一条,申冤检举控告有关单位应该审清查明依法解决,不但不解决还打击报复关押拘留判刑神精病院黑监狱,还把上访人名声搞臭是刁民。经济上搞垮,精神上折磨,肉体上伤害致残、致死、老的托死小的托老。在人群中不敢说是上访的,因到处是监控,官官相护钱权交易权大于法。有冤无处诉有理无处申,公检法黑色一条龙。
河北唐山冯志明案就是最好例证,本案发生在2000年7月3曰大白天冯志明在刘屯13路公交站点等车,当地一霸纠集团伙追到站点拳打脚踢,还用便道石猛砸冯志明要命处“脑袋”危及冯的生命。有证据唐山公安局当天伤情鉴定,判决书隐瞒不提,于全海原尸检一刀伤,判决书篡改两刀,判决书依伪证为根据以死刑为准绳。省高院从2000年至2004年三次发回重审认定七项事实不清,唐山法院照旧用伪证五次判死刑!(2004)冀刑二终字第8号第12页第6至9行,明白无误认定公诉机关提供五个证人证言是伪证,可二审依旧用伪证及刑讯逼供,判死缓共坐牢时间长达二十七年。
75岁背景离乡为儿申冤十多年,反遭打击报复关押拘留判刑,每天活着提心吊胆。就拿最近9月18日我到中南海找大官,反映最高法院立案庭非法不予立案通知书是破坏法律程式,破坏公正的。遭保安暴力强制我上囚车,在开往久敬庄的路途上猛刹车,六个人压在我古稀老人身上,当时就喘不过气,胸疼难忍。
我们要求马上到医院检查,开车司机气势凶凶不管我死活。我又给市长12345打三次电话,但其听而不闻视而不见,现在我胸痛难忍不能动弹没人管,真是冤上加冤雪上加霜。我们生活在底层生命自由都被剥夺了,经不住权贵与法官一击!他们持有专政工具可以滥用职权修理你,陷害你手无寸铁的百姓,如同羔羊任人宰割,紧急呼吁申张正义,天下包公救百姓于“水与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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