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亿苇:对大陆、台湾和美国当前名案的比较分析

【新唐人2013年7月22日讯】恶性事件哪儿都可能发生,关键是看怎么去面对和处理。一个社会是下决心走向法治还是继续沉迷于人治,会给人带来完全相反的梦想。一种梦走向光明,一种梦只能是持续的噩梦。不信,先看几个案例(摘编):

中国大陆

湖南临武瓜农邓正加2013年7月17日在街上摆摊卖瓜,一干城管前来干扰他卖瓜。争吵,打斗。当然是邓正加挨打。不料,邓正加倒地身亡。邓正加之死引起全国关注。然后,员警出场,邓正加曾指控他们抢尸。邓正加女儿微博在网上一会儿存在,一会儿消失。当地政府一度并不承认打死邓正加,也坚决否认员警抢尸。忽然,政府决定赔偿邓正加家属89.7万元(在中国属于罕见的巨额赔偿),又宣布城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被免职,几位打人城管被刑拘。同时,当地村民称收到指令不准再谈此事。虽然当地处理邓正加事件还算不那么离谱,但是,此事过程中暴露的荒唐,还是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冀中星,于2013年7月20日傍晚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口制造了一起爆炸案。此时,他乘坐的是轮椅,是位残疾人。在引爆前,他在机场撒发传单,是为自己鸣冤。被制止后,他大叫有炸弹,让周围人远离。结果爆炸只是炸伤了他自己和一名员警。员警轻伤,他重伤。他又因这次爆炸失去了左手。他是一个有良性的爆炸制造者。在首都机场用自制爆炸物,不过是为了申冤。原来,山东人冀中星1999年起到广东打工,其间买了辆摩托车拉客贴补家用。2005年6月28日凌晨2时许,冀中星在厚街珊瑚大酒店载客,被当地治安员抓住,暴打,因脊椎爆裂变成下身瘫痪性残疾人。事后,冀中星曾申请行政赔偿,到法院提出诉讼,上访等,均不能解决问题。一名媒体记者吴贤德称,当时他了解此事写了报导,自己供职的那个媒体却不敢刊发。他在网上发贴,也很快被删除。2010年3月30日,厚街镇公安分局曾救助过冀中星10万元,并让冀中星当场签订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因为此事而到有关部门进行上访。可最后的结果是冀中星以在首都机场爆炸的方式,让他和他的故事成为又一个今人痛惜的新闻事件。

中国台湾

台湾陆军542旅士兵洪仲丘于2013年7月3日疑因操练过当造成热衰竭死亡。还有3天,他将退伍。洪仲丘之死,引起台湾媒体关注,许多民众表示愤怒,并上街抗议。随后台湾防务部门负责人高华柱下令调查洪案,并惩处37名军士官。7月16日,陆军542旅副旅长何江忠上校,被台军高等军事检察署在今(16)日凌晨声押(刑拘)。台湾总统马英九、军方首长等,也纷纷到洪仲丘家探望,表示一定还洪仲丘公道。

美国

2012年2月26日晚间,29岁的社区协警齐默尔曼声称为了自卫,在佛罗里达州开枪打死了正在某僻静社区行走的黑人青年马丁,并因此曾面临二级谋杀罪和过失杀人罪指控。然而2013年7月13日夜间,由于陪审团裁定齐默尔曼所有的罪名均不成立,齐默尔曼被无罪释放。此事再度引起全美有关法律、枪支管理和种族关系的激烈讨论,也在全美引发了愤怒的抗议浪潮,从纽约、华盛顿、洛杉矶到佛罗里达、亚特兰大,美国多个城市爆发抗议活动,声称要为被杀的手无寸铁的黑人青年马丁讨还公道。很多人认为马丁是种族仇视犯罪的牺牲品。美国总统奥巴马7月19日公开表示,枪杀佛州黑人青年马丁案嫌疑犯无罪释放的判决让人想到美国黑人经历的种族歧视。还说,“35年前我可能就像马丁一样”,并呼吁人们对种族隔阂加强反思,正视这一历史与现实问题。

大陆的、台湾的和美国这几个案件,当然同样恶劣,令人发紫。但是,大陆发生之事的处理方式与台湾、美国对比,又明显不同。

首先,在于政府是否被真正卷进去。台湾洪仲丘案、美国马丁案,民众虽然对政府也有不满,但没有上升到不再相信现行制度这个地步。因此,马英九、奥巴马可以高调评说案件,表明自己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正在走真正的群众路线。大陆这边,有关政府方面则显得非常被动。

其次,在于舆论是否在化解矛盾,起到监督作用。台湾和美国媒体借案件大肆报导,努力炒作,但并未撕裂社会。相反,正是由于媒体把案件说透了,社会的裂痕反而得以弥合。大陆这边,媒体不能充分说,一些博文和民众私下言论,则表现出无奈、讽刺,让人感觉到没有希望。有些文章被禁,反而传播得更快。

再次,在于民众是否继续相信法律,会否产生严重的对抗社会情绪。美国马丁案引发美国新一轮民权运动,让民众走上街头抗议示威,变成群体性事件。但是,这是要求社会消除种族歧视,完善法治。也就是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台湾也是如此,只不过不存在美国那种种族问题。大陆这边,邓正加案是私下协商解决。冀中星案是你不解决,我就弄出更大的动作来。这基本都没有法律什么事。法律越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社会的积怨就越大。

有人也可能正好拿美国马丁案来打老航的耳光。马丁案,不是美国的狗屁法院判出来的吗?这不证明美国法治的虚伪吗?要真正理解美国的法治,必须对人家“三权分立”制度有所了解。人家是立法、行政、司法相互分开,相互制衡。每个公权部门都可能出错,立法有可能,行政做得多错的也可能多,司法同样不能绝对正确。于是,“三权分立”还需要民主、自由和新闻等来制约。因此,马丁案社会认为法院错了之后,立法、行政方面,新闻舆论方面,都可以严厉批评。有了这样的批评,便没人真正想要推翻这样的制度。因为总有讲理的地方呀。在中国大陆,什么事最后都很不幸地集中到政府那里。好也是政府,糟也是政府。一个国家,特别是大国,发生坏事的概率总是很高。许多坏事叠加起来,政府的形象岂能好哪里去?须知,1000件好事有可能抵不上1件坏事的。尤其在法治不彰的情况下。

用一些常理想想,也很清楚。你的亲友被你弄死或打残,告状难,又不许上访(上告),不许乱说,也没有官员或什么人替你说什么话,那你心中的怨愤和仇恨可想而知。当越来越多的人像你一样时,那么整个社会积累和聚集的那种恐怖情绪也可想而知。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