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7月06日讯】铨叙部发现,法官、检察官民国101年首次办理职务评定,高达98%被评定“良好”,多位考试委员质疑与社会观感落差很大。
据中央社报导,法官检察官过去是依照考绩法打甲乙丙等,法官法在民国101年7月6日施行,法官检察官101年首次办理“职务评定”,取代以往的考绩。
铨叙部说,法官检察官101年度,总计办理3168人职务评定,评定结果良好者3109人,未达良好59人,评定良好比例98.14%。评定“良好”,可以晋一级给1个月的考绩奖金,相近于公务人员考绩甲等;评定“未达良好”不晋级也不给奖金,相近于公务人员的丙等。
考试委员高明见说,现行法官检察官只有年终才做职务评定,只以“良好”与“未达良好”二分法区别,虽对良好者订有激励办法,但对“未达良好”者,没有明确后续淘汰配套机制,若无法落实,也将失去评鉴效果。
考试委员何寄澎认为,司法官评定良好比例高达98%以上,“这与社会整体观感、评价的落差,绝对存在”。
法律人出身的考试委员林雅锋说,当初法官法设计是社会对司法官存有很高的期许,认为司法官是“特别的公务人员关系”。因此,“良好”比率高,是立法当时就可预见的结果。她认为,重点在于被评定为“未达良好”的法官检察官,“在大家这么高的期许下,还是被评为未达良好”,应该要有下一步的退场机制,合理淘汰。
铨叙部说,101年是首次办理职务评定,之后会密切注意实务运作情形,审慎考量与一般公务人员的衡平性,如果有采取一定比例限制的必要,将再适时建议司法院及法务部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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