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4日讯】中国的少数民族侗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而侗族自治县玉屏则被称做“箫笛之乡”。因箫笛上多有雕刻精美的龙凤图案,又称“龙箫凤笛”,在世界乐器界享有盛名。在清代曾列为贡品,与茅台酒一道被列为“贵州三宝”。
哆嘎哆在侗族语里的意思就是唱歌跳舞。侗族人民对音乐有很深的造诣,无伴奏三声部合唱——侗族大歌,是侗族群众欢迎贵宾、展现侗族光辉灿烂文化的重要形式。
但是侗族舞蹈却不像西北游牧民族的舞蹈那样,有其强烈、奔放的快节奏,步幅很大的跳跃,而是突出表现舞蹈的抒情性、韵律感和群众性特征,以及对日常劳作和自然万物的模拟性内容。更为重要的是,侗族的舞蹈总是要伴之以侗歌。
贵州省玉屏侗族被誉为“箫笛之乡”,箫笛它是侗乡民传统的手工艺品和民族乐器,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在清朝被列为贡品,故又名贡箫。
据记载,明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90年)置平溪卫,清雍正五年(公元1726年)置玉屏县。以产萧笛闻名于世,是我国最著名的玉屏萧笛产地。素称“萧笛之都”。玉屏萧笛,亦称“屏箫玉笛”,音质清悦,工艺精湛,既是理想的乐器,又是典雅的工艺品,久负盛名,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清代曾列为贡品。
其中的平箫系由公元1573年-1619年(明代万历年间)的郑维藩所创,玉笛则始创于公元1727年(清代雍正五年)。有关玉屏箫的记载,首见于清乾隆《玉屏县志》:“平箫,邑人郑氏得之异传,音韵清越。善音者,谓不减风笙。”关于玉箫笛的由来,在玉屏侗族群众中流传着这么两句话:“仙到玉屏留古调,客从海外访知音”。
据传,300年前,古时有位自称“鹿皮大仙”的道人,远路云游到玉屏,爱此水秀山青,竹茂林丰,遂停留下来,并与当地一位姓郑的侗族才子结成莫逆之交。道人善音律,每有感怀,便寄兴丝竹。可是当地佳竹虽多,却无箫管。有一天他从山上采来一根竹子,将它制成箫吹奏起来,引起知交的共鸣。不久道人要远游他乡,便把制作箫的技艺传给了这位姓郑的朋友。从那以后,郑家就开始自制自销箫。从那以后,玉屏便有了箫的生产。
玉屏箫笛用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出产的竹子制成,遂因此而得名。玉屏箫笛是中国著名的传统竹管乐器,以音色清越优美、雕刻精致而著称,它是玉屏当地侗、汉、苗、土家等多民族文化发展的结晶,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工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