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5月28日讯】(新唐人记者田净、柳青采访报导)中共27号发布了两个文件,其中一个文件《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另一个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引起了评论界的关注。评论认为,规范中共党内自己的法规制定工作,这个没什么意义,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1990年,中共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正式使用了“党内法规”这一名称。此次发布的《制定条例》,是对《暂行条例》的修订。
中共喉舌新华网报导称,当前党内法规建设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些党员干部的党内法规意识比较薄弱,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统筹规划不够,制定工作滞后于时代发展和党的建设、党的工作实践,有的党内法规质量不高、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一些党内法规执行得不够好、落实得不到位。
报导说,这一党内“立法法”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及审查作出了全面规定,有助于解决一些地方随意制定“红头文件”,乃至“红头文件”相互“打架”等现象。
时事评论员李善鉴指出,中共自己要搞个什么东西或做一个什么事情,在它奇怪的怪胎里都可以理解。但在一个国家就应该一套法,可是中共现在又搞了一个,所谓的“党内法”,在正常社会这是个很奇怪的事情。
“这个党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中共之所以做这个事情,也是因为中共这么多年来的政策各方面都是非常随意的,想怎样就怎样,实际上并不尊重任何的法律。”
有关中共党内分析人士说,《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是一部“立法法”,是今后制定党内法规所遵循的原则。
李善鉴表示,搞了这么个东西,仔细想一想,这个东西谁来制定,约束对象是谁,谁来执行。
“最后讲白了都是它自己,这个其实没什么意义了,自己约束自己,这是个不可能的事情。这个党很大程度上不像正常社会的政党,实质上更像一个黑帮,无论怎样,只不过从原来的一个流氓的黑帮标榜成现代化的黑帮。
那么到底这个法规对中共控制腐败和解决它自身问题会不会有帮助?李善鉴认为,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帮助。
“因为腐败很多中国的社会问题根本原因是它的权力不受制约,谁在制约,法律是自己定的,自己执行的,自己去制约自己,就是说没有人制约它,它这一套什么都没有改什么都没有变。所以,它定这些东西对解决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各种问题腐败问题不会有帮助的,可能形式上有些变化,但不会有太大。”
李善鉴指出,国内对中国政治制度的批评,这个一直有,而且这个东西声音会越来越强。针对中国目前的政治制度,一个政党凌驾在国家的法律,凌驾在一个国家正常的管理制度之上,可以随意的按着意愿做任何事情,这个本质的问题没有改变。
陈永苗表示,没有听说一个政党一个社团是可以立法的。如果从法律上术语说,一个社团不应该是国家,它没有立法的法权。
大陆宪政学者陈永苗:“中共对中国本身的破坏力、腐败程度以及各种因素到了需要整党的时候,它制定这个法规可能想通过法治的方式、立法的方式,通过法律上的技术来约束和整治中共本身,想对几千万党员进行约束吧。”
陈永苗指出,中共可以制定一些对它们自己内部有约束力的党纪、党规这是没问题的。它要立法这个就比较古怪了,全世界可能人类历史上只有中共才办得到。
中国网友热议
有网民问:中共党内法规是什么法?法有空间效力、地域效力、时间效力,难道还有针对不同人生效的法律吗?
还有网民称:中国法律法规库,均无“党内法规”之提法。即党内法规完全是党章自行设定的词语,并无宪法法律上的明确依据。根据立法法,法规只有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并无党内法规之说。因此,党内法规仅为党内文件的形象说法,不应称法规。
有人在微博中表示:现在才想起审核党内法规是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可想而知宪法和法律是无法驾驭党内法规的,难怪问题不断。
不少网友调侃说:“党内法规”说法易产生歧义,还是改为斧头帮“帮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