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助谋教职 诈介绍费遭简判

【新唐人2013年04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4日电)洪姓男子向黄女诈称认识某技术学院高层,可助谋职,但需新台币30万元疏通,诈骗黄女6万元订金,遭检方依诈欺罪声请简判。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书指出,35岁的洪男得知黄女想要找教职,在民国99年间向黄女诈称他是某立法委员助理,认识2家科技大学的人事主管及高层,可介绍她到学校担任专任讲师及助理。

洪男向黄女指称需30万元作介绍费,可先付订金。黄女先后交付现金或汇款共交付6万元,但她并未获得讲师等职务,且洪也未将订金返还,才发觉被骗报警处理。

黄女并提具转账资料、电话录音等证据佐证,洪男坦承犯行。全案台中地检署依诈欺罪声请简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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