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2日电)梁姓男子借车给无驾照的友人方姓男子,方男驾驶时撞伤机车骑士。最高法院判决梁姓、方姓男子连带赔偿新台币约250万元。
根据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方姓男子于民国98年11月间,开着向梁男借来的小货车,沿着南40线道路行驶,途经某电线杆时,撞上骑机车载人的郭姓男子,致倒地受伤。
郭男等人控诉,梁男将小货车借给无驾照的方男,违反交通法令,请求两人连带赔偿555万多元。法院一、二审均驳回郭男等人请求。
最高法院维持更一审认定,认为梁男未查明方男无驾照,就借他小货车,应连带负损害赔偿责任,扣除强制汽车责任保险金后,判决梁姓、方姓男子连带赔偿看护费、医疗费等约25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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