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3日电)陈姓男子涉嫌以天气闷热为由,将菲籍女佣带到汽车旅馆,猥亵女子得逞。新北地院审理后,判他7月徒刑,缓刑4年。
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从事人力中介工作的陈男,去年8月25日上午对菲律宾籍女帮佣佯称,要带她回公司接受按摩课程训练,女子上车后,两人先到桃园火车站附近购买生活用品。
法院指出,陈男在当天下午1时左右,以天气闷热为由,将被害人带到新北市某汽车旅馆投宿;进房后,陈男邀请女子一同共浴但被拒绝。
判决书指出,被告洗完澡后将电视转到情色频道,女子表示不愿观看,但不久后,被告竟强行拥抱并亲吻被害人,过程中更强拉女子的手抚摸他的下体,但再度遭女子严词拒绝,并扬言要报警,陈男才肯罢休并将她带回雇主住处。
被害人返家后,随即拨打1995外籍劳工咨询保护专线,并听从人员建议后向警方报案,全案才揭露。
被告在法院审理时坦承犯行,法官审酌双方已达成和解,并依约给付赔偿金;法院审理后,判决陈男有期徒刑7月,缓刑4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须向公库支付新台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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