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天熱去摩鐵 猥褻菲傭遭判刑

【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3日電)陳姓男子涉嫌以天氣悶熱為由,將菲籍女傭帶到汽車旅館,猥褻女子得逞。新北地院審理後,判他7月徒刑,緩刑4年。

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從事人力仲介工作的陳男,去年8月25日上午對菲律賓籍女幫傭佯稱,要帶她回公司接受按摩課程訓練,女子上車後,兩人先到桃園火車站附近購買生活用品。

法院指出,陳男在當天下午1時左右,以天氣悶熱為由,將被害人帶到新北市某汽車旅館投宿;進房後,陳男邀請女子一同共浴但被拒絕。

判決書指出,被告洗完澡後將電視轉到情色頻道,女子表示不願觀看,但不久後,被告竟強行擁抱並親吻被害人,過程中更強拉女子的手撫摸他的下體,但再度遭女子嚴詞拒絕,並揚言要報警,陳男才肯罷休並將她帶回雇主住處。

被害人返家後,隨即撥打1995外籍勞工諮詢保護專線,並聽從人員建議後向警方報案,全案才揭露。

被告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審酌雙方已達成和解,並依約給付賠償金;法院審理後,判決陳男有期徒刑7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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