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2日电)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说,党团版反媒体垄断法草案,适度管制部分类型媒体及结合样态。
民进党团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李昆泽表示,党团版草案管制无线电视、新闻及财经频道、全国性广播、全国性日报及订户在1万户以上系统。
他说,草案禁止3种类型的媒体整合,包括禁止系统与其他4种媒体类型整合、禁止无线电视台相互整合、禁止系统水平整合或任一媒体整合后市占率超过1/3。
民进党籍立委蔡其昌表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日前公布广播电视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规定卫星广播电视节目供应者整合,合并计算收视率达15%以上者才禁止。
他说,世界棒球经典赛中日战,平均收视率12.9%,瞬间最高收视率15.5%,如果依NCC版草案标准,除非365天、24小时都是中日战,才达到禁止标准。
民进党籍立委叶宜津表示,民进党以市占率作为管制标准,行政院用收视率作为管制标准,且收视率标准奇高,简直是开放媒体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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