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版反媒體壟斷法 適度管制

【新唐人2013年03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2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說,黨團版反媒體壟斷法草案,適度管制部分類型媒體及結合樣態。

民進黨團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李昆澤表示,黨團版草案管制無線電視、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廣播、全國性日報及訂戶在1萬戶以上系統。

他說,草案禁止3種類型的媒體整合,包括禁止系統與其他4種媒體類型整合、禁止無線電視台相互整合、禁止系統水平整合或任一媒體整合後市占率超過1/3。

民進黨籍立委蔡其昌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布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規定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整合,合併計算收視率達15%以上者才禁止。

他說,世界棒球經典賽中日戰,平均收視率12.9%,瞬間最高收視率15.5%,如果依NCC版草案標準,除非365天、24小時都是中日戰,才達到禁止標準。

民進黨籍立委葉宜津表示,民進黨以市占率作為管制標準,行政院用收視率作為管制標準,且收視率標準奇高,簡直是開放媒體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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