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赴陆修船 长荣海运董座缓诉

【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9日电)长荣海运董事长王宗进及船长许木德被控未经许可,擅自将船开往大陆舟山岛的船厂修船。北检今天缓起诉两人,须向国库缴钱。

台北地检署指出,至于长荣海运公司部分,则依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声请简易判决处刑,换句话说,未来将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刑。

检方指出,王宗进和许木德均知不得将船舶航向未经主管机关许可的大陆地区港口,但王宗进决策并派人通知许木德,在民国101年6月8日上午8时,擅自未经许可,将船航行前往大陆舟山岛的船厂修船,直到同年6月24日晚间11时,驶离舟山岛。

全案经基隆港务警察局察觉并移送检方侦办;检方侦办期间,王男及许男坦承不讳。

检方依航海日志、航程计划等资料认定两人犯案明确,触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审酌两人并无前科,因一时失虑致罹刑章,犯后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历此司法程序应有所警惕,犯罪情节尚属轻微。

检方今天将王宗进及许木德缓起诉,须各向国库支付新台币15万元及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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