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8日电)民主进步党今天推出“反媒体垄断法”草案,禁止媒体因整合而使其市占率超过1/3;但独立新设他媒体者,不在此限。
民进党主席苏贞昌今天主持重大议题协调会报,讨论民进党版“反媒体垄断法”草案,并由前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施俊吉、智库媒体小组召集人冯贤贤进行立法报告说明。
民进党发言人林俊宪表示,“捉大放小、重点管制”是这次立法原则,在民进党版的条文中,清楚明文规定只针对5种最主要的传播媒体与传输平台进行规范,包括系统(订户数在1万户以上者)、无线电视台、新闻及财经频道、全国性广播与全国性日报,而非不分轻重把所有媒体都纳入管制范围。
他说,民进党以客观与科学数据为指标,吸收公平交易法的执法经验,采用以市场家数、订户数、发行量或营业额计算所得的市场占有率为标准,订定绝对禁止整合的红线。
民进党版草案禁止系统与其他四类媒体整合;禁止无线电视台与无线电视台相互整合;禁止系统的水平整合超过市占率的1/3;禁止媒体因整合而使其市占率超过1/3,但独立新设他媒体者不在此限。
林俊宪说,民进党草案另增列“媒体股权资讯揭露”、“公益诉讼”、及“争议调处与仲裁”等机制,强化反垄断监督的公民参与。
林俊宪指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迫于压力所提出的法案初稿,不分轻重,纳管全部媒体,采无法测量、不具公信力的收视率、收听率、阅读率做为管制标准,让反垄断执行窒碍难行,恐将沦为假改革、真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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