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8日電)民主進步黨今天推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禁止媒體因整合而使其市占率超過1/3;但獨立新設他媒體者,不在此限。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今天主持重大議題協調會報,討論民進黨版「反媒體壟斷法」草案,並由前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施俊吉、智庫媒體小組召集人馮賢賢進行立法報告說明。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表示,「捉大放小、重點管制」是這次立法原則,在民進黨版的條文中,清楚明文規定只針對5種最主要的傳播媒體與傳輸平台進行規範,包括系統(訂戶數在1萬戶以上者)、無線電視台、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廣播與全國性日報,而非不分輕重把所有媒體都納入管制範圍。
他說,民進黨以客觀與科學數據為指標,吸收公平交易法的執法經驗,採用以市場家數、訂戶數、發行量或營業額計算所得的市場占有率為標準,訂定絕對禁止整合的紅線。
民進黨版草案禁止系統與其他四類媒體整合;禁止無線電視台與無線電視台相互整合;禁止系統的水平整合超過市占率的1/3;禁止媒體因整合而使其市占率超過1/3,但獨立新設他媒體者不在此限。
林俊憲說,民進黨草案另增列「媒體股權資訊揭露」、「公益訴訟」、及「爭議調處與仲裁」等機制,強化反壟斷監督的公民參與。
林俊憲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迫於壓力所提出的法案初稿,不分輕重,納管全部媒體,採無法測量、不具公信力的收視率、收聽率、閱讀率做為管制標準,讓反壟斷執行窒礙難行,恐將淪為假改革、真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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