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8日电)内政部长李鸿源今天说,如果立法院这会期通过不在籍投票的立法、修法程序,比较合理的实施时间是今年年底。
李鸿源上午到立法院院会备询,会前受访表示,若要实施不在籍投票,可以透过3种方式,设立专法、修公民投票法、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要采哪种立法、修法方式,行政院尊重立法院决议,内政部也会尽力配合。
李鸿源说,行政院目前对不在籍投票的立场是考虑移转投票,不考虑通讯投票跟其他方式;但从立法程序完成,到真正能开始行使投票,大概需要5到6个月时间。如果立法院这会期通过不在籍投票的立法、修法程序,比较合理的实施时间是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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