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8日電)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說,如果立法院這會期通過不在籍投票的立法、修法程序,比較合理的實施時間是今年年底。
李鴻源上午到立法院院會備詢,會前受訪表示,若要實施不在籍投票,可以透過3種方式,設立專法、修公民投票法、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要採哪種立法、修法方式,行政院尊重立法院決議,內政部也會盡力配合。
李鴻源說,行政院目前對不在籍投票的立場是考慮移轉投票,不考慮通訊投票跟其他方式;但從立法程序完成,到真正能開始行使投票,大概需要5到6個月時間。如果立法院這會期通過不在籍投票的立法、修法程序,比較合理的實施時間是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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