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0日电)公平会今天表示,新日光与旺能拟进行合并,结合之后新日光为存续公司,旺能为消灭公司,向公平会提出申请,不禁止结合。
公平交易委员会决议,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旺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并,合并后新日光为存续公司,旺能为消灭公司,向公平会提出申请结合。
公平会表示,新日光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另其太阳能模组制造是委由其他业者进行代工后对外销售;旺能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及太阳能模组的制造与销售。
公平会说,新日光在全球太阳能电池市场名列第8名,在国内太阳能电池市场位居龙头地位;惟旺能并未列名全球前10大业者或国内前5大业者,合并后在太阳能电池市场占有率提升有限。
公平会说,太阳能光电业者90%以上产能为出口,主要是欧、美及中国大陆地区,定价也受全球需求约束,且自民国100年至今,市场呈现供过于求,太阳能电池或模组价格均下滑,各制造商面临库存去化问题,此合并案难有不受市场竞争拘束,而有提高商品价格或服务报酬的情形。
公平会认为,结合后不具有显着竞争疑虑,整体经济利益大于限制竞争的不利益,不禁止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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