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方沛清河内8日专电)越南广南省一名高中女生在脸书(Facebook)上发表“学生宣言”,以不雅文字辱骂老师和学校,立即遭到校方停学一年处分,引发师生广泛讨论。
越南“青年报”报导,中部广南省李自重中学阮姓女高中生,日前由于与朋友打架遭校方处分停止上课 3天,在家思过。
这名女学生于是修改网路上其它学校学生发表的内容,放在自己的脸书上,其中有辱骂师长的不雅用词,并且将胡志明主席 1946年发表的“抗法宣言”更改为“学生宣言”,惊动网路全安管理部门和教育部介入调查。
李自重中学校长阮晋士表示,学校让学生停学一年是教育失败,也颇令师长痛心,根据教育部规定,必须停学一年。
这项处分立即引起教育界不同的看法,部分人士认为处分过重,深怕女学生不能面对,从此自暴自弃。有律师指出,处分青少年要慎重。
女学生表示,打架后遭校方停课3天,在家中上网转贴了另一所学校其他学生的脸书内容,只有更改校名,以为是很平常的事情,并不想侮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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