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貼文辱師 越女學生停學

【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8日專電)越南廣南省一名高中女生在臉書(Facebook)上發表「學生宣言」,以不雅文字辱罵老師和學校,立即遭到校方停學一年處分,引發師生廣泛討論。

越南「青年報」報導,中部廣南省李自重中學阮姓女高中生,日前由於與朋友打架遭校方處分停止上課 3天,在家思過。

這名女學生於是修改網路上其它學校學生發表的內容,放在自己的臉書上,其中有辱罵師長的不雅用詞,並且將胡志明主席 1946年發表的「抗法宣言」更改為「學生宣言」,驚動網路全安管理部門和教育部介入調查。

李自重中學校長阮晉士表示,學校讓學生停學一年是教育失敗,也頗令師長痛心,根據教育部規定,必須停學一年。

這項處分立即引起教育界不同的看法,部分人士認為處分過重,深怕女學生不能面對,從此自暴自棄。有律師指出,處分青少年要慎重。

女學生表示,打架後遭校方停課3天,在家中上網轉貼了另一所學校其他學生的臉書內容,只有更改校名,以為是很平常的事情,並不想侮辱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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