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7日电)对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共识,将民国100年度绩效奖金调降至1.2个月,中油及台电公司今天都表示,以前没有相同案例,要跟经济部讨论后才能决定如何处理。
立法院今天朝野党团协商达成共识,自101年度起,国营事业(含官股银行)有盈余才可发放绩效奖金,但不得超过1.2个月。
同时,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湾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自100年度起生效。
行政院日前核定100年度考成后,中油将可领最高4.6个月上限的年终奖金,台电最高可领3.45个月、台糖3.31个月、台水公司3.46个月。
台电公司发言人李鸿洲表示,经济部最了解国营事业为配合政策遭遇的经营困境,也了解这项结果可能造成的冲击,期盼经济部会代为向立院说明,化解争议。
他认为,国营事业(含官股银行)有盈余时,才可发放1.2个月以下的绩效奖金,可以有讨论空间,但应该让国营事业可以依企业的条件及环境健康经营,多一点弹性,让国营事业自由竞争。
不过,若未来真的要依立院朝野协商内容执行,中油公司发言人陈明辉及李鸿洲都说,以前没有相同案例,要跟经济部讨论后才能决定如何处理。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3/01/08/a826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