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4日电)前关税总局副总局长吕财益因被控贪污收贿,遭行政院停职,他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决吕财益败诉。
吕财益在民国100年7月退休前,因被控收贿、接受业者饮宴、馈赠、插手关员升迁、浮报差旅费,一度遭法院裁定羁押禁见;北检依贪污等罪起诉,求处16年徒刑,褫夺公权8年,并遭监察院弹劾,行政院依公务员惩戒法规定继续停职。吕财益不服,提起复审但遭驳回而提起行政诉讼。
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吕财益违失情节重大,败坏官箴。虽然他主张在100年8月停押后已超过届龄退休年龄,本身不具职务,无职可停,原处分因此无效;但合议庭认为,假如吕男说法可采信,岂不是暗示公务员在临届龄退休年龄时,就可无视法律恣意作为后还可依法退休。行政院依据起诉书及相关规定将他停职,停职处分不违法,判决吕财益败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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