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4日電)前關稅總局副總局長呂財益因被控貪污收賄,遭行政院停職,他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呂財益敗訴。
呂財益在民國100年7月退休前,因被控收賄、接受業者飲宴、餽贈、插手關員升遷、浮報差旅費,一度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北檢依貪污等罪起訴,求處16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並遭監察院彈劾,行政院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繼續停職。呂財益不服,提起復審但遭駁回而提起行政訴訟。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呂財益違失情節重大,敗壞官箴。雖然他主張在100年8月停押後已超過屆齡退休年齡,本身不具職務,無職可停,原處分因此無效;但合議庭認為,假如呂男說法可採信,豈不是暗示公務員在臨屆齡退休年齡時,就可無視法律恣意作為後還可依法退休。行政院依據起訴書及相關規定將他停職,停職處分不違法,判決呂財益敗訴,全案可上訴。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3/01/04/a825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