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次酒驾 累计判刑16个月

【新唐人2013年01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2日电)台东酒驾居高不下,台东地方法院1天判决30起酒驾案,其中钟姓民众因累犯判处6个月,累计之前的4次酒驾共判刑16个月。

台东地方法院去年12月26日宣判33个案件,有30起是酒驾案,刑期从拘役45日至6个月,其中以男性居多。

女性方面,边姓女子喝一瓶罐装啤酒,酒精浓度已达每公升0.86毫克,法官判处59日拘役;另杨姓女子,因第2次酒驾,判4个月有期徒刑。

男性部分,王姓、欧姓、钟姓民众均累犯,3人判处6个月。钟姓男子5次酒驾,其中1次开车,4次骑机车,民国90年第1次酒驾判罚款新台币8000元,第2次酒驾在民国98年,判2个月。第3次民国100年判3个月,第4次去年中旬判5个月。

第5次酒驾是去年11月,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5次酒驾总共累计判处16个月,前5次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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