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次酒駕 累計判刑16個月

【新唐人2013年01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日電)台東酒駕居高不下,台東地方法院1天判決30起酒駕案,其中鍾姓民眾因累犯判處6個月,累計之前的4次酒駕共判刑16個月。

台東地方法院去年12月26日宣判33個案件,有30起是酒駕案,刑期從拘役45日至6個月,其中以男性居多。

女性方面,邊姓女子喝一瓶罐裝啤酒,酒精濃度已達每公升0.86毫克,法官判處59日拘役;另楊姓女子,因第2次酒駕,判4個月有期徒刑。

男性部分,王姓、歐姓、鍾姓民眾均累犯,3人判處6個月。鍾姓男子5次酒駕,其中1次開車,4次騎機車,民國90年第1次酒駕判罰款新台幣8000元,第2次酒駕在民國98年,判2個月。第3次民國100年判3個月,第4次去年中旬判5個月。

第5次酒駕是去年11月,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5次酒駕總共累計判處16個月,前5次已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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