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7日电)前消防署长黄季敏涉贪案今天移审台北地方法院,黄季敏在羁押庭庭讯说,遭收押禁见后,部分公务员外泄不实案情,导致他名誉零分,生不如死。
台北地检署侦办黄季敏等人涉嫌在办理消防署民国91年到95年度采购防灾救难器材收受贿赂,认定黄季敏收受新台币1924万元,25日依贪污等罪嫌起诉,求处无期徒刑,痛斥黄季敏涉嫌A走救命钱。
北院下午开羁押庭,黄季敏面对检方指控,否认收贿,他不是反复说署长只负责推动政策,不知投标案内容、验收细节等执行面,就是说是由下属承办。
庭讯进入尾声时,黄季敏说自从8月遭收押禁见后,部分公务员对外泄漏不实案情,造成媒体审判,导致他人格和名誉都零分,“现在是生不如死”。
黄季敏说,身为消防员,为的是救人救灾做功德。他退休多年,假如真要逃亡早就逃了,他在国外只在新加坡投资黄金,其他如中国大陆、香港、日本等地都从未开户,外界指控是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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