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1日电)王姓男子因浴厕地板老化导致楼下邻居天花板渗水,遭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判王男赔偿新台币13万9200元确定。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住在某房屋2楼的蔡姓女子及家人控诉,3楼房屋因屋龄老旧失修,造成楼地板及相关水电线路破损,导致2楼房屋的楼板渗水、破损脱落。
蔡女及家人另认为3楼住户王姓男子长期放任楼地板破损,造成其居家生活不便与精神耗弱等,请求回复原状费用及精神慰抚金,并容忍蔡女等人进入3楼屋内修缮。
王男主张,漏水原因是因为蔡女擅自施作室外增建及室内装修等工程,将2楼房屋右侧浴室的墙壁敲掉后,导致3楼浴室的墙壁及浴缸、地面产生裂缝而漏水。
法院一审判王男给付蔡女及家人共13万9200元,并容许蔡女等人进入3楼屋内修缮。王男提起上诉。
高院审理认为,依鉴定报告,2楼漏水原因是因为3楼房屋浴厕地板老化及防水失效,导致热水管渗漏,认定是王男管理屋内管线及地板失常所致。
高院审结,驳回王男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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