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1日電)王姓男子因浴廁地板老化導致樓下鄰居天花板滲水,遭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判王男賠償新台幣13萬9200元確定。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住在某房屋2樓的蔡姓女子及家人控訴,3樓房屋因屋齡老舊失修,造成樓地板及相關水電線路破損,導致2樓房屋的樓板滲水、破損脫落。
蔡女及家人另認為3樓住戶王姓男子長期放任樓地板破損,造成其居家生活不便與精神耗弱等,請求回復原狀費用及精神慰撫金,並容忍蔡女等人進入3樓屋內修繕。
王男主張,漏水原因是因為蔡女擅自施作室外增建及室內裝修等工程,將2樓房屋右側浴室的牆壁敲掉後,導致3樓浴室的牆壁及浴缸、地面產生裂縫而漏水。
法院一審判王男給付蔡女及家人共13萬9200元,並容許蔡女等人進入3樓屋內修繕。王男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認為,依鑑定報告,2樓漏水原因是因為3樓房屋浴廁地板老化及防水失效,導致熱水管滲漏,認定是王男管理屋內管線及地板失常所致。
高院審結,駁回王男上訴,全案確定。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2/12/11/a812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