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7日电)国立彰化师范大学洪姓教授及陈姓副教授涉嫌和厂商合作,开发票向学校请款以及报销耗材费,今天遭彰化地检署依贪污罪起诉。
根据彰化地检署今天公布的起诉书,洪姓教授在担任彰师大系主任时,知悉依照政府采购法,新台币10万元以下的采购不用经过公开招标,于是透过厂商郭姓男子及钟姓男子取得发票,交由行政人员制作请购单。
由于发票上写的物品及费用属于小额耗材及维修费,不列入校产,行政人员误认发票上所写的物品采购与支出费用为真,将款项拨入厂商账户内。
至于陈姓副教授,发现学校提供3万元额度的耗材费可供报销,于是透过厂商取得不实的统一发票,再请行政人员制作请购单、核销凭证,向学校请款。
彰化地检署检察官认为,洪姓教授、陈姓副教授、郭姓男子、钟姓男子已触犯贪污、伪造文书等罪嫌,提起公诉。
对于有教授及副教授被起诉,彰师大回应说,听到被起诉的消息,感觉很讶异,不过学校还没有收到起诉书,校方会密切注意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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