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7日電)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洪姓教授及陳姓副教授涉嫌和廠商合作,開發票向學校請款以及報銷耗材費,今天遭彰化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
根據彰化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洪姓教授在擔任彰師大系主任時,知悉依照政府採購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的採購不用經過公開招標,於是透過廠商郭姓男子及鍾姓男子取得發票,交由行政人員製作請購單。
由於發票上寫的物品及費用屬於小額耗材及維修費,不列入校產,行政人員誤認發票上所寫的物品採購與支出費用為真,將款項撥入廠商帳戶內。
至於陳姓副教授,發現學校提供3萬元額度的耗材費可供報銷,於是透過廠商取得不實的統一發票,再請行政人員製作請購單、核銷憑證,向學校請款。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洪姓教授、陳姓副教授、郭姓男子、鍾姓男子已觸犯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
對於有教授及副教授被起訴,彰師大回應說,聽到被起訴的消息,感覺很訝異,不過學校還沒有收到起訴書,校方會密切注意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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