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30日电)汪女涉嫌酒后开车,经台北桥三重区端下桥处,高速撞击前方停等红灯的计程车,导致车内蔡女身亡。板检侦查后,起诉汪女。
板桥地检署最新公布的起诉书指出,35岁的汪女于今年9月19日深夜,因心情郁闷开车到台北桥下喝酒,酒后并在车上休息,直到隔天上午6时左右,因要接送哥哥的孩子上课,开车返家接送小孩。
检方表示,路口监视器画面显示,汪女涉嫌高速行经台北桥三重区端下桥处,当时前方有2台计程车正停等红灯,汪女未注意车前状况和号志,涉嫌在未减速状态下,直接撞击前方计程车。
检方说,强烈的撞击力道,导致计程车后座蔡姓女乘客,颈部受到开放性伤口和内出血等伤害,经送医急救后宣告不治;警方到场测出汪女当时酒侧值达0.65毫克,她向员警坦承肇事,且愿意接受裁判。
检方侦查后,认定汪女符合自首要件,依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并致人于死罪嫌起诉汪女,并依法建请法院减轻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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