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酒駕撞小黃釀1死 遭起訴

【新唐人2012年11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30日電)汪女涉嫌酒後開車,經台北橋三重區端下橋處,高速撞擊前方停等紅燈的計程車,導致車內蔡女身亡。板檢偵查後,起訴汪女。

板橋地檢署最新公布的起訴書指出,35歲的汪女於今年9月19日深夜,因心情鬱悶開車到台北橋下喝酒,酒後並在車上休息,直到隔天上午6時左右,因要接送哥哥的孩子上課,開車返家接送小孩。

檢方表示,路口監視器畫面顯示,汪女涉嫌高速行經台北橋三重區端下橋處,當時前方有2台計程車正停等紅燈,汪女未注意車前狀況和號誌,涉嫌在未減速狀態下,直接撞擊前方計程車。

檢方說,強烈的撞擊力道,導致計程車後座蔡姓女乘客,頸部受到開放性傷口和內出血等傷害,經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警方到場測出汪女當時酒側值達0.65毫克,她向員警坦承肇事,且願意接受裁判。

檢方偵查後,認定汪女符合自首要件,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並致人於死罪嫌起訴汪女,並依法建請法院減輕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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