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惩教员殴死台嫌 判官:非法

【新唐人2012年11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吴显申香港20日电)香港死因裁判法庭继续研究讯问台湾男子陈竹男3年前暴毙案相关人士。死因裁判官黄伟权今天表示,3名惩教人员并非因为死者袭击而自卫,因此可以排除死者的被杀是合法。

陈竹男3年前因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他人财产被起诉,当他还关押在惩教署荔枝角收押所期间却暴毙,身上并有多处伤痕。3名惩教人员因殴打陈竹男伤人罪成立,判处各入狱16个月,3人正在上诉。

综合媒体报导,裁判官黄伟权今天在死因庭中告诉陪审团时说,5名专家证人共推断出两个死因:身体多处受伤致死,以及长期酗酒引起致命的疾病,一旦在囚室内突然停止饮酒而致死。

他指出,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死者死于意外或不幸,因为死者有内伤及多处瘀伤,并非因为意外撞到硬物。

黄伟权说,3名惩教人员并不是因为受到死者袭击而作出自卫,因此可以排除死者是“合法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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