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31日电)陈姓医师被控替患自体免疫疾病的病患作电波拉皮手术,却任由护士打麻药导致病患死亡,法院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宣告缓刑3年。
陈姓医师的委任律师下午代发声明稿,表示案发时已恪尽医者责任义务,全力救助病患。他考量诉讼费时,为节省司法资源,最终决定不再争执,让争议尽早结束。
根据台北地方法今天公布判决,1名女子4月间花了新台币15万元接受电波拉皮手术,术前向陈姓医师表明自己有免疫疾病,且长期服用类固醇。
判决指出,陈姓医师明知施打麻药“立可麻”(Propofol)需有急救设备,且应由受过专业训练的麻醉医师执行,但却指示护士1次对女子施打麻药,而非渐进式施打,导致女子休克,转院急救后不治。
检方函询台北荣民总医院与台北长庚医院鉴定,都指陈男处置不符医疗常规,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法院审理时,陈男与死者家属以800万元达成和解。
法官审酌,陈姓医师疏于做正式麻醉术前评估,作必要的生理处置及急救措施,导致病人丧失宝贵性命,但考量他获得被害人家属原谅,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10月徒刑,缓刑3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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