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1日電)陳姓醫師被控替患自體免疫疾病的病患作電波拉皮手術,卻任由護士打麻藥導致病患死亡,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宣告緩刑3年。
陳姓醫師的委任律師下午代發聲明稿,表示案發時已恪盡醫者責任義務,全力救助病患。他考量訴訟費時,為節省司法資源,最終決定不再爭執,讓爭議儘早結束。
根據台北地方法今天公布判決,1名女子4月間花了新台幣15萬元接受電波拉皮手術,術前向陳姓醫師表明自己有免疫疾病,且長期服用類固醇。
判決指出,陳姓醫師明知施打麻藥「立可麻」(Propofol)需有急救設備,且應由受過專業訓練的麻醉醫師執行,但卻指示護士1次對女子施打麻藥,而非漸進式施打,導致女子休克,轉院急救後不治。
檢方函詢台北榮民總醫院與台北長庚醫院鑑定,都指陳男處置不符醫療常規,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法院審理時,陳男與死者家屬以800萬元達成和解。
法官審酌,陳姓醫師疏於做正式麻醉術前評估,作必要的生理處置及急救措施,導致病人喪失寶貴性命,但考量他獲得被害人家屬原諒,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10月徒刑,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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