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30日电)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说,立法委员的9项补助合法性没问题,有人觉得不合理可以检讨,他已请各党团内部先检讨,再召集协商。
王金平昨天引用立法院组织法及立法委员行为法解释立委9项补助经费有法源。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蔡正元反驳,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谈的是“公费助理及其办公事务费”,立委行为法第13条规定立委“待遇”比照部会首长,两条文都跟9项补助无关。
王金平上午接受媒体采访表示,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明文规定编列公费助理及相关办公预算,办公需要文具、通讯、交通等经费,这是编列依据,至于项目与额度合不合理,可再检讨;他昨天请各党团回去重新检讨,11月1日再召集朝野协商处理。
王金平指出,他所谓的措施性法律,指的是民国89年朝野协商后,立委补助费预算编列通过了,就变成措施性法律,后来每年都这样沿用;如果有人觉得不合理,也可以检讨,他身为院长,不宜以个人身份说哪项该删、哪项该留。
对于退休军公教人员年终慰问金逐年检讨是否合理?他表示,合不合理由立法院处理,年终慰问金预算今年已经编列了,除了法律有另行规定外,最重要就看立委怎么去审议这笔预算;立委的9项补助费也已编列,不合理者在审查时可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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