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布鲁塞尔18日专电)欧洲联盟表示,短期旅游申根(Schengen)公约国与地区,签证效期只有90天,这是欧盟的一致性通则。
欧盟目前给予全球42个国家免申根签证优惠,使民众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在每6个月期间内,于申根国家累计停留至多90天。
欧盟执委会内政事务执委马姆斯壮(Cecilia Malmstrom)办公室官员告诉中央社记者,在申根区从事旅游活动不超过90天可享免签优惠,这是欧盟的一致性规定,并未规范超过90天仍可续留。
南韩与日本也享有申根免签优惠,却享有90天期满后,民众得以留学或旅游名义,在德国换发新签证或申请延长签证效期。官员说,这属于个别申根会员国的权限,欧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欧盟在2010年12月22日发布公报,正式宣布台湾民众赴申根公约国与地区旅游,可享短期90天免签优惠,这项政策在去年1月11日正式生效。
目前亚洲享有申根免签优惠的国家及地区包括日本、南韩、新加坡、马来西亚、汶莱,香港与澳门也享有相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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