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布魯塞爾18日專電)歐洲聯盟表示,短期旅遊申根(Schengen)公約國與地區,簽證效期只有90天,這是歐盟的一致性通則。
歐盟目前給予全球42個國家免申根簽證優惠,使民眾無需辦理簽證即可在每6個月期間內,於申根國家累計停留至多90天。
歐盟執委會內政事務執委馬姆斯壯(Cecilia Malmstrom)辦公室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在申根區從事旅遊活動不超過90天可享免簽優惠,這是歐盟的一致性規定,並未規範超過90天仍可續留。
南韓與日本也享有申根免簽優惠,卻享有90天期滿後,民眾得以留學或旅遊名義,在德國換發新簽證或申請延長簽證效期。官員說,這屬於個別申根會員國的權限,歐盟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歐盟在2010年12月22日發布公報,正式宣布台灣民眾赴申根公約國與地區旅遊,可享短期90天免簽優惠,這項政策在去年1月11日正式生效。
目前亞洲享有申根免簽優惠的國家及地區包括日本、南韓、新加坡、馬來西亞、汶萊,香港與澳門也享有相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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