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王立军15年太荒唐 薄案若轻判胡温习留隐忧

【新唐人2012年9月24日讯】(新唐人记者李韵、唐美华采访报导)9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王立军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王立军当庭表示不上诉。原中共公安大学法律讲师、资深法学专家、中国问题研究专家赵远明认为,当局刻意隐瞒王立军的罪行,对王立军的判刑太轻。

中共喉舌《新华社》报导说,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原中共公安大学法律讲师、资深法学专家、中国问题研究专家赵远明表示,王立军被判有期徒刑15年,相对来说太轻了。

中国问题研究专家赵远明:“因为象王立军这么一个人,他不论是在大连还是重庆都干了很多坏事。而且在唱红打黑当中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通过他制造了很多冤假错案。当然这些案件现在还没有揭露出来。但是从他这个过去行为来看,他是做了很多坏事。”

赵远明指出,这次宣判,对于王立军本人积极参与活摘人体器官进行贩卖,尤其是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进行贩卖,是犯有滔天罪行。但这个罪恶中共当局刻意回避,刻意隐瞒起来。

“因为我们看到王立军本来是做公安工作的,竟然后来担任很多大学博士生的导师,而且还在重庆做了一个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一个科研的研究所。而且他在所里还担任重要职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就是你这个科研成果从哪里取得的?从哪里获取的?从什么人身上进行试验的?”

赵远明表示,这个判决完全是一种政治上的考虑,而不是依照中共现有的法律去做的,这个判决是很荒唐的。

19日,《新华社》还发表一篇文章,文章中不但详细的描述了王立军与谷开来的关系。同时还提到,当时的重庆市委主要负责人,也就是指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

《香港电台》报导说,庭审后,法院在记者会中没有提及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的名字,也没有提及早前《新华社》报导,王立军被重庆市委主要负责人掌掴的情况。

不过,官方的媒体报导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明知他人有故意杀人重大嫌疑,徇私枉法,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并且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叛逃外国驻华使领馆,情节严重;同时,滥用职权,非法对多人使用技术侦察措施;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利益,情节恶劣。

但是,法院表示,王立军后来要求重庆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对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案重建档案、调查补证、保留物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积极协助复查,对公安机关侦破该案起了重要作用;

赵远明分析,王立军立功,可能就是对于暴露薄熙来本人这个案件以及把薄熙来和周永康要对习近平搞政变。从政治层面来讲,王立军可能立了一功。

“但是他这个人,在这个案件当中,在重庆唱红打黑当中,在大连搞冤假错案,这个他是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他是一个主要的打手。而且在决策过程当中,他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这些都不能因为有立功表现,就能够免除的。而且象活摘人体器官进行贩卖,进行获利的话,这个王立军也是重要的参与者。所以从这两方面来说,都不应该判这么轻。”

赵远明提醒说,胡温政权也好,习近平接班也好,对这个问题都要考虑。如果将来对薄熙来审判,不是根据他的罪行而判,对于胡温以及到接班到习李,以后都是一个重大的潜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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