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0日讯】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的一大问题。为什么说农民问题而不是说农村问题呢?首先是因为所谓的农村,就是由农民组成的社会。农民是这些小社会的主体,而每一个农民又是单独的个体。除了社会的问题之外,还有他们个人和家庭的事情,不完全是社会的事情,所以应该说是农民问题,而不仅仅是农村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按照西方农奴制的传统,把所有人的身份固定下来。农民被固定成为待遇最低的农村成员,以区别于城市普通居民和知识分子官员阶层。除非经过复杂和条件苛刻的手续,大多数农民很难改变身份获得和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这就使得他们这个占人口大多数的群体,成为这个社会中最底层的贱民阶级。
第三个方面,是因为很多的农村人口,最近几十年来进入城市,成为城市工业和服务业劳动力的主要来源。这就把过去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不平等社会地位,变成了城市中的阶级不平等。所以这不再是农村社会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社会的农民问题。
在毛泽东时代,农民问题的大部分还是农村社会的问题,和农民阶级整体在中国经济中的分配问题。法律地位的不平等问题不是特别的突出。但是对农民来说,或者说对一小部分农民来说,只是一个如何能够弄到城市户口,改变个人和家庭身份地位的问题。这对农村和城市的社会基本没什么影响,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或者说只是一个让少数人焦虑,最终也只影响少数人的问题。不影响大局。
现在不同了。自从八十年代大量的小保姆进城之后,这个阶级就在形成之中。九十年代进城的农村劳动力,逐渐成为工业发展的主要劳动力来源。特别是在一些沿海地区和大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使得进城的农民不但成为工商业劳动力的主要来源,甚至成为当地农业劳动力的重要补充来源。
在这种形势下,阶级地位不平等的问题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已经因引起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甚至严重的冲突。今年在广东省发生的大规模省籍冲突,就是这个社会不平等的阶级制度的结果。表面上看,是广东这个地方主义严重的社会,对外省籍的人士进行歧视引起的冲突。可是广东是一个传统上就歧视外地人的社会。从唐朝发生大规模屠杀外国人的事件以后,至今一千多年来也没有发生过这么大规模的排外事件。
为什么呢?因为唐朝发生了大规模的排外屠杀事件之后,当局吸取了教训,开始实行和其他地区相同的阶级平等政策。一方面不再给与外国籍商人特殊的优惠和法律待遇;另一方面将相对富裕而又和当地人习俗不同的外国人分散定居在不同的省份,避免他们大量聚居到一定的程度,不可避免的造成和当地居民之间因为阶级和文化的原因,产生大规模的冲突。
现在的情况和唐朝的时候略有不同,但是更加严重。现在是有大量文化相同但阶级地位不同的人,聚居在相同的地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造成了一部分人被另一部分人歧视,压迫和剥削,而这两部分人都不是绝对的少数。这就足以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甚至严重的冲突。一旦爆发起来,将会远远超过唐朝的局部问题,成为社会矛盾总爆发的导火索。
现在中国的官僚资产阶级,在大幅度剥削劳动阶级的同时,对这些来自农村的社会地位更低的劳动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更深一层。他们向西方资本输送的超额利润,很大一部分来自这个受剥削和压迫最深重的农民阶级。所以维持这个法律地位不平等的阶级,就是给城市劳动人民制造了一个像奴隶一样的竞争者,有利于中外大资本获得更加低廉的劳动力价格。符合中外资本的利益,也就得到了他们联合的支持。
另外一方面,用法律和制度的手段维持两个利益不同的劳动者阶级,挑拨他们之间的不平等的竞争,利用一部分人去压制和打击另一部分人,分而制之。这是从毛泽东时代延续下来的统治策略。人本身不似完美的,有很多从动物时代延续下来的劣根性。当一些广东人有机会歧视和剥削外省人的时候,他们的内心会产生不那么高尚的快感。当这种快感是由于得到官方支持的时候,他们甚至会因此而有那么几分骄傲和自豪,并且会因此而加大对不公平政治的支持。
而那些被迫处于不公平地位的外地人,不但社会地位低下,而且人数上也不占多数,在法律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其他几乎所有方面都不占优势。在官方联合本地多数人的压迫之下,只有一样东西占优势,就是更加廉价的劳动力。于是他们只得利用自己这个唯一的优势来获取生存空间,结果是城市居民的劳动力价格也只能在这种竞争下变为廉价货。
人为地通过政策制造出两个巨大的不平等的阶级,虽然是共产党用来维持专制统治的有效的工具,但是却将社会分裂成为利益对立的两大部分,而且是混合居住在相同地域内的两个矛盾的阶级。这种状况必将带来严重的社会冲突,或者在产生社会危机的时候造成崩溃性的动乱。
在历史上,最终分崩离析的社会都潜藏着类似的巨大隐患,而中国社会能够历经两千多年和各种聚散离合,却能够保持完整无缺的生存下来,和人人平等的法律制度给中国社会带来的阶级和谐,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不但是中国,西方现代社会的稳定和不可分割,也正是来源于他们的人人平等的法律制度,和由此而来的阶级对立的弱化。所以说,自由平等和人人平等的法律体系,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条件。
文章来源:《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