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言博客】北戴河的另类腐败风景

【新唐人2012年9月7日讯】北戴河的另类腐败风景

“法律博客”有篇文章,题目叫:北戴河的另类风景。文章说:北戴河的盛名,不唯其辽阔的海滨、清洁的海水,还有着让人浮想联翩的人与事。站在海边,你隐约可以看见,2000年前求仙若渴的秦始皇:极目远眺,你甚至能涌动起“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的豪迈与气度。但是,当我来到海边,一切俱成虚枉。嘈杂代替了宁静,没有了宁静,上述的所有思绪,都会了无踪迹。行走之中,渐生疑问。经过之处,都是中央机关、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大银行,甚至还有中纪委设立的类似培训机构的疗养院。文章说,据《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的统计:北戴河的休疗养单位和大中型宾馆有280多家,其中国家机关的类似“培训机构”的疗养院,就超过100家,并且占据着,北戴河最优质的东南部海滨地段。

这种“培训机构”,如果每一家,按照每年100万元的财政补助,来维持日常运作,上百家这样的部门,一年就得需要上亿的财政补贴。此行,我看到了北戴河另外一道风景。那些占据优质地段、错落林立的“培训机构”。让我不得不想到几个问题:一,为什么“培训机构”都建在渡假圣地?看来,培训只是个名目,掩人耳目的手法﹔二,为什么他们能占据这么好的地段,而民营旅馆只能占一小部分好地段?因为他们手中有权力﹔三,为什么这些疗养院能长盛不衰?因为它们不怕亏损,纳税人的钱是它们的后盾﹔四,为什么没人管一管?因为中纪委都在这儿安营扎寨,与之为伍!文章最后说,天天喊反腐败,可是,在渡假天堂里就明明写着:我们就是腐败,你能怎么着吧?北戴河一景,让你看到的不是舒心,而是愤愤不平:北戴河,让你看到的不是公民的渡假天堂,而是官场的另类腐败风景。

合法的游行示威在哪里?

“博客中国”有篇文章,对当今中国大陆民众的游行示威权力评论说:中国人民正在觉醒。觉醒的证据,是近年来,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国人民自觉地、越来越多地举行了游行示威活动。比如,广东的乌坎村民、四川甚邡和江苏启东的市民,举行的游行示威。游行示威,本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然而在官方眼里,游行示威却被视为非法。其组织者,往往被指为“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国内敌对势力”,甚至是“受到境外敌对势力指使和操纵”﹔而参与者,则被称为“不明真相”“被坏人利用”的群众。六十多年来,中国何曾有过,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合法的游行示威?

在五、六十年代,中国有过一些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比如1951年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大游行,1962年支持古巴反美游行等等,这些游行示威活动,都是官方组织的,无需公安部门批准,那时候,也没有什么“游行示威法”,也无所谓合法不合法。从1989年10月,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颁布以来,偌大的中国,也没有过任何,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合法的民间游行示威活动。文章说,最近,菲律宾强占黄岩岛和日本购买钓鱼岛的活动,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但除了有几个中国留学生和华侨,跑到菲律宾和日本驻美国大使馆门前,示威抗议外,国内却没有任何人能到菲律宾和日本驻中国大使馆门前抗议示威。看来,这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完全变成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集会游行示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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