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弃置场调查 15处现污染

【新唐人2012年6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7日电)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公布列管非法弃置场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调查,共15处场址发现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其中以彰化县7处最多,其次为屏东县3处。

环保署表示,自民国88年开始清查全国非法弃置情形,其中弃置高危害性废弃物场址已清除完毕。为了解其余经评估判定为低危害性的场址,长期堆置对附近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因此自98年到101年展开调查,发现15处场址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状况。

根据环保署调查结果,15处污染场址中,以彰化县7处最多,其次为屏东县3处。而15处场址中,有6处土壤受重金属污染,4处地下水发现有重金属铬污染,7处场址发现有害事业废弃物。

针对污染场址,环保署表示,将请地方政府设告示标志或围篱,提醒民众注意,并依废弃物清理法规定,要求相关责任人(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尽速清理废弃物。环保署也已针对场址周遭地下水及农地土壤进行调查,确认污染场址周遭地下水及农地表土都未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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