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7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公布列管非法棄置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共15處場址發現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狀況,其中以彰化縣7處最多,其次為屏東縣3處。
環保署表示,自民國88年開始清查全國非法棄置情形,其中棄置高危害性廢棄物場址已清除完畢。為了解其餘經評估判定為低危害性的場址,長期堆置對附近土壤及地下水的影響,因此自98年到101年展開調查,發現15處場址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狀況。
根據環保署調查結果,15處污染場址中,以彰化縣7處最多,其次為屏東縣3處。而15處場址中,有6處土壤受重金屬污染,4處地下水發現有重金屬鉻污染,7處場址發現有害事業廢棄物。
針對污染場址,環保署表示,將請地方政府設告示標誌或圍籬,提醒民眾注意,並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要求相關責任人(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儘速清理廢棄物。環保署也已針對場址周遭地下水及農地土壤進行調查,確認污染場址周遭地下水及農地表土都未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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