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所税共识版 学者:可接受

【新唐人2012年6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日电)行政院与国民党立院党团达成证所税进一步共识版,预定在民国106年取消设算课税规定,财金学者表示,不完全理想,但可接受。

行政院就证所税修法与国民党立法院党团达成“进一步共识版”,民国106年取消设算课税规定,回归核实课税。财政部预估此版本影响约2万户,税收超过新台币100亿元。

淡江大学财金系教授林苍祥表示,进一步共识版106年取消设算课税规定,回归核实课税,已提供投资人学习及适应时间。同时,充分考量散户立场,贴近国家需求,把伤害降至最低。

林苍祥说,另外长期投资1年以上就可享优惠税率,也与其他国家类似,和国际接轨。

林苍祥表示,此共识版证所税仍要补足的地方是,还未考量关于对退休目的投资台股作为理财工具,在税率上的优惠。他还表示,目前美国已有相关税制,若能考量进去,台湾证所税会更加贴近市场需求。

政治大学财管系教授周行一则说:“非理想的税制”。他认为,证所税名为所得税,就是有所得就要课税,而非针对某些利得以上的族群或高所得者课税,这对整体税制发展不见得是好事。

周行一指出,政府从资本市场上课征很多税,若要课征证所税,应降低证交税,等政府的税收来源更多时,则应进一步取消证交税。

进一步共识版设定106年后又是不同的税制,显示此税制并非完整,周行一表示,既然要税制改革,就应一开始就要做对的事情,先规划好。

周行一说,虽然新的共识版本不是理想的税制,但在民主社会里,各界已充分表达意见,他能够接受大家凝聚共识所制订出来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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