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共識版 學者:可接受

【新唐人2012年6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日電)行政院與國民黨立院黨團達成證所稅進一步共識版,預定在民國106年取消設算課稅規定,財金學者表示,不完全理想,但可接受。

行政院就證所稅修法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達成「進一步共識版」,民國106年取消設算課稅規定,回歸核實課稅。財政部預估此版本影響約2萬戶,稅收超過新台幣100億元。

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林蒼祥表示,進一步共識版106年取消設算課稅規定,回歸核實課稅,已提供投資人學習及適應時間。同時,充分考量散戶立場,貼近國家需求,把傷害降至最低。

林蒼祥說,另外長期投資1年以上就可享優惠稅率,也與其他國家類似,和國際接軌。

林蒼祥表示,此共識版證所稅仍要補足的地方是,還未考量關於對退休目的投資台股作為理財工具,在稅率上的優惠。他還表示,目前美國已有相關稅制,若能考量進去,台灣證所稅會更加貼近市場需求。

政治大學財管系教授周行一則說:「非理想的稅制」。他認為,證所稅名為所得稅,就是有所得就要課稅,而非針對某些利得以上的族群或高所得者課稅,這對整體稅制發展不見得是好事。

周行一指出,政府從資本市場上課徵很多稅,若要課徵證所稅,應降低證交稅,等政府的稅收來源更多時,則應進一步取消證交稅。

進一步共識版設定106年後又是不同的稅制,顯示此稅制並非完整,周行一表示,既然要稅制改革,就應一開始就要做對的事情,先規劃好。

周行一說,雖然新的共識版本不是理想的稅制,但在民主社會裡,各界已充分表達意見,他能夠接受大家凝聚共識所制訂出來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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