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李香君台北16日电)台北地检署与廉政署侦办台电公司龙门施工处涉采购弊案,查出林姓副处长等人涉嫌放水,让得标厂商以成本较低、不符防辐射规格的次级品出货,图利厂商约新台币上千万元。
廉政署日前接获检举,指台电龙门施工处(核四厂)于民国96年间办理电气管线设备采购及发包案,负责监办审核及督导采购的林姓副处长及颜姓经理、颜姓课长疑验收不实、图利厂商,涉犯贪污治罪条例。
法务部派驻廉政署检察官毛有增、于知庆、林俊仪昨天指挥40多名廉政官,搜索台电总公司、龙门施工处、厂商办公室及涉案人住所等处,约谈林姓副处长及颜姓经理、颜姓课长等人到案,复讯后认为3人涉嫌图利罪嫌重大,谕令各以20万元交保。
办案人员查出,龙门施工处在96年间发包“电气导线管路设备”采购案,招标底价约4亿4500万元,标案分由2家厂商,各以远低于预算的近3亿元得标。
但其中一家厂商出货时却改用成本较低的次级品,提供的导线管材质不符防辐射规格,明显违反契约规范,但林姓副处长及负责承办此业务的颜姓经理、颜姓课长,疑似利用职权护航厂商,涉嫌放水通过验收,初估图利厂商约3、4000万元。
据了解,林姓副处长应讯时表示,只负责确认材料功能是否合乎标准,厂商当初有附上合格检测报告,认为没问题才通过,坦承过程也许不够严谨,但绝无图利厂商。
办案人员发现采购案相关过程显有疏漏,全案仍有许多疑点待厘清,将扩大追查,不排除将再发动下一波侦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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