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金门9日电)金门县太武山下陈姓业者的养牛场污染太湖水源,县府协助找到新地点、开单告发、停止供应酒糟,牛场还是不动如山。县府今天再度开会寻找各种可能方式或法令,协助牛场迁离。
这座养牛场位在金防部出入处边,总面积1万700多平方公尺。县府环保局民国95年就要求迁离,以维护太湖水源。
县府去年12月2日开会决议辅导陈姓业者迁入养牛专区,期限1个月,或协助承租国有地搬迁,如果都不愿配合,县府各单位依相关法令从重量处。
县府建设局今年元月间派员勘查发现饲养牛只超过40头,却未办理牧场登记,依法处新台币15万元罚锾,但陈姓业者提出诉愿。依畜牧法规定饲养规模超过40头以上要办理牧场登记。
养牛专区每单位可饲养100头,每月租金新台币1万7000多元,陈姓业者嫌太贵,今年3月在塔后一处他亲戚的牧场边搭建围篱,准备作为搬迁场所,因涉嫌侵占国有财产局土地,县府警察局刑警大队侦办中。
县府今天邀集相关单位、金防部、金门国家公园管理处检讨辅导陈姓养牛业者执行情形,由参议李增财主持。
县府建设局农牧课长王世弘表示,去年12月勘查发现陈姓业主饲养102头,今年2月防疫注射时有91头,5月1日通知勘查时只有34头,昨天会同县府环保局、金防部、金湖镇公所兽医清查时有80头。研判5月1日勘查时业主刻意将部分牛只放养他处,规避畜牧法40头上限办理牧场登记的规定。
县府环保局人员表示,4月1日起每天派员到牛场录影搜证,已依废弃物清理法裁处6000元。金门国家公园管理处人员表示,已依国家公园法裁处3000元,陈姓业主有40天陈述意见期限。
李增财表示,牛场主要污染自来水源,应找出法源取缔;县府应将停止供应酒糟公文送达陈姓业主,此后如发现陈姓业者开车擅自取用酒糟,就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