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區勸離牛場 金門軟硬兼施

【新唐人2012年5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9日電)金門縣太武山下陳姓業者的養牛場污染太湖水源,縣府協助找到新地點、開單告發、停止供應酒糟,牛場還是不動如山。縣府今天再度開會尋找各種可能方式或法令,協助牛場遷離。

這座養牛場位在金防部出入處邊,總面積1萬700多平方公尺。縣府環保局民國95年就要求遷離,以維護太湖水源。

縣府去年12月2日開會決議輔導陳姓業者遷入養牛專區,期限1個月,或協助承租國有地搬遷,如果都不願配合,縣府各單位依相關法令從重量處。

縣府建設局今年元月間派員勘查發現飼養牛隻超過40頭,卻未辦理牧場登記,依法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但陳姓業者提出訴願。依畜牧法規定飼養規模超過40頭以上要辦理牧場登記。

養牛專區每單位可飼養100頭,每月租金新台幣1萬7000多元,陳姓業者嫌太貴,今年3月在塔后一處他親戚的牧場邊搭建圍籬,準備作為搬遷場所,因涉嫌侵占國有財產局土地,縣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辦中。

縣府今天邀集相關單位、金防部、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檢討輔導陳姓養牛業者執行情形,由參議李增財主持。

縣府建設局農牧課長王世弘表示,去年12月勘查發現陳姓業主飼養102頭,今年2月防疫注射時有91頭,5月1日通知勘查時只有34頭,昨天會同縣府環保局、金防部、金湖鎮公所獸醫清查時有80頭。研判5月1日勘查時業主刻意將部分牛隻放養他處,規避畜牧法40頭上限辦理牧場登記的規定。

縣府環保局人員表示,4月1日起每天派員到牛場錄影蒐證,已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6000元。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人員表示,已依國家公園法裁處3000元,陳姓業主有40天陳述意見期限。

李增財表示,牛場主要污染自來水源,應找出法源取締;縣府應將停止供應酒糟公文送達陳姓業主,此後如發現陳姓業者開車擅自取用酒糟,就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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