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5日电)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林锦村说,法务部会尽速研修刑事诉讼法,方向包括判决确定前是否能电子监控;对于一定刑度者,法官宣判时是否可当庭羁押,以及判决定谳后是否可立即发监。
前立委罗福助遭判刑定谳,原订昨天发监却失联,受刑人判刑定谳到发监执行之间是否有空窗期,成为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质询焦点。
内政部长李鸿源答询表示,罗福助案反映案件从判刑定谳到执行有灰色地带,顾及受刑人人权和执行面,要求警方24小时跟监有困难,内政部对此将与法务部再行检讨。
林锦村说,现行规定是,若判决有罪定谳,被告当时未被羁押时,要先经传唤,若传唤不到,才拘提,若有事实足认他没有固定居所,或有逃亡事实,检察官可以先发拘票。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询问法务部是否需要修法防止“下一个罗福助”发生?林锦村回应,法务部会尽速研提修正刑事诉讼法,首先是判决确定前,被告若停止羁押,能否实施电子监控,现正尽速研拟相关修法。
其次是在法官宣判时,刑度在一定以上者,是否可当庭羁押,目前尚在草拟阶段;判决定谳后,一定刑度以上是否马上可以发监执行,这些都是思考的方向。
警政署长王卓钧坦言,有法源才能执行监控,不过警察单位也有人力问题,监控是24小时,若交给某分局执行,“警察就全部执行这个就好了”,人力部分有非常大的困难。
罗福助究竟出境与否,移民署长谢立功表示,若从机场出境,一定要备有护照,罗福助没有出境纪录,不过罗福助是否有第2本护照,移民署不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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