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调影带 王金平:公报都有

【新唐人2012年4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4日电)台湾高等法院针对中药商案,发函立法院要求调阅录影带。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说,立委相关发言纪录立法院公报都有,不一定要依靠录影带。

根据高等法院二审判决指出,中药商公会于民国85年间,为了游说立委在药事法修正草案中,争取中药商调剂权,以“赞助金”的名义行贿多名立委。其中担任第3届立委的邱垂贞,被控透过担任中药商的胞兄于民国86、87年间,先后3次收受中药商公会致赠的赞助金新台币1000万元。全案遭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高等法院日前发函给立法院,要求调阅民国86年12月29日,“立法院第3届第4会期内政及边政委员会”审查药事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以及民国87年5月29日第3届第5会期立法院院会会议录影带。

根据立法院会议录影录音管理规则第3条规定,立法院院会及委员会会议录影、录音带,非经院会或委员会决议,不得携出院外或外借。立法院院会今天处理该案,民主进步党提案要求另定期处理,立法院院会通过民进党团提案,本案另定期处理。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说,提案只是按照立法院的惯例处理。

立法院长王金平受访时表示,全案还是要协商看看各党团的意见,对这案子有什么提议,过去有类似案例时,立法院程序委员会认为,应该考虑国会自主、立法院是个治外法权的地方等原因,都没有排上立法院议程过。

王金平说,立委的发言纪录立法院公报都有,都有详细资料,不一定要依靠录影带,法院可以去调阅相关资料。

中药商案被告之一的前立委李俊毅说,这应该是法官要求调阅这个资料,他没有要求调阅录影带,要调录影带很好,表示法官愿意主动做这件事,法官应该嘉奖,因为有助于把事情厘清。

也是同案被告之一的前立委赵永清、邱垂贞也表示,没有要求调阅录影带,也不清楚是谁调阅录影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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