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报废金额高 台电:配合用户

【新唐人2012年4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20日电)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指称,台电公司提列未达报废年限的资产损失过高。台电下午澄清,相关金额年平均约新台币23.8亿元,且大多为配合用户需求,非主动汰换。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从台电公司的决算报告显示,97年度至今,台电提列未达报废年限的资产损失总共130多亿元,可以说是把人民当提款机,将浪费所导致的损失,转嫁给人民。

台电新闻组主管陈智弘受访时表示,最近3年,台电年平均报废资产计23.8亿元,其中,未达报废年限的资产损失约12.6亿元,占总额的50%。

他指出,未达报废年限就汰换的资产是为了配合用户需求,如县市政府强化公共建设或厂商追求效能更新设备,不是台电自动汰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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